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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湖书院科普基地开放制度、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
来源:太湖书院   日期:2022-04-27   浏览:493

太湖书院科普基地开放制度、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

一、太湖书院科普基地开放制度

1.免费服务对象

全体社会公众(包括未成年人)

2.免费开放时间

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,上午900-11:30,下午1:00-5:00,每周一闭馆(节假日除外,如遇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以官方公告为准)。

3.免费开放项目

类别

序号

服务项目

服务方式

科普展厅

1

琴棋书画

免费参观

2

名人藏书馆

免费参观

3

非遗古建馆

免费参观

4

陶瓷博物

免费参观

5

院士与工程哲学馆传统文化

免费参观

6

廉政馆(筹)

免费参观

7

研学馆(筹)

免费参观

4.有关要求

爱护环境卫生,不乱吃东西,不随地吐痰,不扔纸屑,禁止吸烟,禁止大声喧哗,注意排队参观,不推搡拥挤,注意安全。

5.应急联系电话

0512-66515299

二、太湖书院科普基地安全管理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 为了加强科普活动安全管理,确保活动、安全、有序健康开展,保护科普基地集体财产和广大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,根据本地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科普基地举办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。安全生产、消防、参观、学术交流、教学以及科研。

第三条 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,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的方针,按照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。

第四条 科普基地成立安全领导小组,负责对科普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,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对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,及时协调、解决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

第五条 学会是活动安全的管理部门,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,并定期采取多种形式,加强与科普活动安全有关的法律、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,增强有关部门、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。

第二章 安全职责及分工

第六条 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:

(一) 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评估,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

(二) 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,确定安全责任人,明确安全措施、岗位职责;

(三) 接受主管科普基地活动的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(四) 对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、教育。

第七条 提供活动场所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:

(一) 保证活动场所、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,并向科普基地负责部门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、安全通道、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、证明;

(二) 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,并保证畅通;

(三) 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、设施;

(四) 配备应急广播、照明设施,并确保完好、有效;

(五) 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。

第八条 负责科普活动安全的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 为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;

(二) 在活动举办前,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;

(三)  在活动举办过程中,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;

(四) 对现场秩序混乱,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,及时进行处置;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,开展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;

(五) 对停车设施不得挤占、挪用,并维护安全秩序;

(六) 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职保安等专业安全工作人员。

(七) 对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,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及安全生产的行为。

第三章 安全规范

第九条 科普活动期间应当保证临时搭建、安装、悬挂的设施、设备的安全,必要时,可以投保公众责任险。

第十条 在开展科普活动期间,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,必要时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协助。在人员相对聚集时,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,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。

第十一条 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全部内容;

(二)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;

(三) 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,熟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,理解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;

(四) 掌握和运用其他安全工作措施。

第十二条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
(一)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

(二)遵守科普基地有关管理制度;

(三)自觉接受安全检查,服从管理;

(四)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、妨碍公共安全;

(五)遵守社会公德。

第十三条 科普基地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,可以组织对进入活动场所的车辆和人员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。 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,不得从事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,不得实施侵犯受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三、太湖书院科普基地应急预案

为了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参观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,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,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群众参观活动的顺利开展,确保参观活动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、迅速、高效、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序,根据有关规定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
(一)组织机构

成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,落实人员分工,明确职责要求。

应急领导小组:

组  长:宁盛昌

副组长:李长青 张泷文

成 员:

柴永鹏 褚文婷 郑聪颖 丁百卉 王慧 周秋华 王犇  李孝茜

责:加强参观活动的安全教育,强化参观活动的安全管理,负责制定参观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健全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机构,明确职责,完善各项措施的落实;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统一指挥、果断决策、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,控制事态发展,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。

(二)预案措施

1.安全预防措施

1)全面优化与改进安全防控教育培训工作,安全教育全覆盖,强化关键岗位的培训工作,如带队老师、安全保障人员、研学讲解员等。

2)参观活动前要做好对群众的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力,培养遵纪守法、讲究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。

3)加强对科普人员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的教育。

4)督促和检查参观活动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,配备相关人员,要求分工明确、责任落实。

2.应急处置措施

1)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第一目击者立即报告参观活动应急领导小组。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全面,要包括具体时间、地点及简要情况。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启动应急预案,并向上级报告。

2)突发事件发生后,活动组织人必须主动承担起责任,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按分工实施处置工作。

①现场救护组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,根据情况拨打120将伤员送往医院急救。

②疏散引导组迅速组织群众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,清点统计人数。

③安全保卫组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,对现场实施警戒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。

④必要时通讯联络组及时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(公安、交警、消防、公共卫生部门等)及当事人员的家属取得联系,协助好救援工作。

(三) 注意事项

1.在应急行动中,各小组要密切配合,服从指挥,确保各项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
2.随队老师不得擅离学生,随时掌握学生情况,遇到险情及时做好学生的安全疏散工作,并向有关领导报告。

3.安全事故发生后,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。